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什么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的一个罪名种类,包括很多的具体罪名,法定刑最低可以是拘役、管制,法定最高刑可以到无期徒刑。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的9小类
1、扰乱公共秩序罪;
2、妨害司法罪;
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5、危害公共卫生罪;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