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平行坠落;
4、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第4项所列的自然灾害。
车损险不予赔偿的情况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4)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扣分达12分,仍然驾驶机动车的。
(5)利用保险车辆进行犯罪活动;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车辆损失险理赔流程
1、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先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通过交警现场勘查以后判定责任。
2、被交警判定责任一方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是自己单方的责任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3、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勘查定损;如果事故不大,车主进行拍照留存证据后,可以直接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如果事故损失较大,查勘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
4、递交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证、驾驶本和身份证。
5、车主可以自行选择4S店、汽车维修店进行修理汽车。
6、修完车以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电子档案厅办理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