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属于几类危险品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属于第四类危险品,第四类危险品有易燃固体,遇湿易燃品,自燃物品。危险品指在货物运输中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感染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使用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的储存要求有哪些
1、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宜储存在20-25℃的通风环境下,该温度下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的粘度易于操作。
2、存储气温低于15℃,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开始出现结晶;高于50℃,生成不溶固体,并且随贮存时间增长,粘度加快增长,该过程不可逆。
3、原始包装内充氮气保护,因此在包装桶密封性没有破坏的前提下,需要存储于通风室内;一旦启封,剩余物料必须重新充填氮气保护;严禁开口储存。
三、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使用说明
1、严禁以固体方式使用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因此在冬季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呈结晶状后,生产前要将所需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加热至液体透明状(加热温度在50-60℃为宜,加热温度不可超过65℃),一般8-12小时可熔化完全。
2、由于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在高温下储存不稳定,所以不可在40℃以上长期储存,要求在生产前一天将所需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按计划使用量熔化,熔化后多余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需要充填氮气保护,并且要求在两天内使用,如果两天内无需生产则将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在暖房中取出冻至结晶状,用时再提前熔化,严禁长时间以高温储存。
3、使用前,需要将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温度降至25-30℃,才能投放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