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广告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广告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1、直接费用:包括广告调查费用、广告设计制作费、广告媒介发布费用、广告活动的机动费用。
2、间接费用:包括广告人员工资、办公费、管理费、代理费等。
二、广告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广告费的支出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相关规定: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扣除先扣当年的还是以前
先扣当年的。
广告费的扣除是有一定标准的,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一般在实行时是先扣除当年的,超支的部分结转到下一个年度,有盈余的话再抵扣以前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