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首先说明一下二者流程的区别,法院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地就民事纠纷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并解决争端;判决则是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或受侵犯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权威性裁决。这两种方式是相辅相成的,但也各自都有优势。
审判制度的优点主要在于: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得出的判决,能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最为符合现行法律对于相关问题的规定。
(2)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3)审判可以使一些案情复杂,调解双方都不愿妥协的案件得以快速结案。
调解制度的主要优点则是:
(1)简单快速,在诉讼发起后,法庭辩论结束前,由法院充当“和事佬”进行调解,能够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的分歧,使双方快速达成一致,可以更彻底地解决矛盾,也能节省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一些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调解更有利于实现当事各方想要的公正。
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判决可能合乎理法,但并不一定满足当事人的诉求,调解其实更能符合当事人的意愿。
庭外调解和判决的区别
一、法律分析
1、性质不同
判决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庭外调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判决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外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庭外调解对谁有利
庭外调解一般来说都是对原告有利的。
1、理由如下:因为调解是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在双方认定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行为。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是可以根据调解结果,出具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书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一致,原告撤诉也可以。因此,一般来说调解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