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历如何入户广州
一、办理条件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1个月社保)。
二、办理对象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不含用人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入户。
三、办理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②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③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④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①、②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四、申办系统
1、移动端申报入口
2、网页端申报入口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6400102
五、办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指引填报后提交至市、区人社部门。
2、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未作审查的自动确定第6个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可在申办系统查看入户信息卡,并在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