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1、探亲
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2、商务
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个人旅游
申请条件: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逗留
申请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5、其他
申请条件: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天津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所需申请材料
1、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现役军人、武警还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6、申请探亲、商务、逗留或其他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天津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预约(官网预约)
2、照相并填写表格
3、窗口递交申请
4、缴费
5、审批并制证
6、领取证件(可选择免费邮寄)
天津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境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办理费用:6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一年内多次80元/件。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件。
三年(含)以上240元/件。
天津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 9:0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00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