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 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一、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材
那么中小学食堂禁止采购的食材还有哪些?下列几个类别的食材,相关的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可以简要了解。
1、有毒有害食品。如:河豚、石头鱼、狮子鱼、发芽的马铃薯、不明野菜、野生蘑菇、变质发霉食物、细菌病毒污染食材等。
2、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如: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罂粟壳等。
3、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动植物,食堂严禁采购、验收、加工、烹饪野生动物及肉蛋制品。如:竹鼠、豪猪、果子狸、王锦蛇、蒙古兔、东北兔、草兔、蓝胸鹑、山斑鸠、灰斑鸠、黑水鸡、灰胸竹鸡等。
4、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正规的食材。
5、不得采购和储存亚硝酸盐、转基因食品、加工凉菜、散装熟食制品等。
二、学校食堂禁止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品种
1、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2、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三、学校食堂慎用食品
常见慎用食品有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扁豆、豇豆、芸豆、蚕豆;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