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
通俗的讲就是“一夜情”、“多夜情”、“卖淫嫖娼”、“包二奶”、“包二爷”等。
法律后果:
1.诉讼离婚的,可以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2.诉讼离婚的,可以以此认定其为过错方,分配财产时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3.出轨情节严重的,构成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4.争夺抚养权时,可以主张子女随其生活不利于身心健康,但作用力不大。
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排除同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
1.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诉讼离婚的,属于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3.诉讼离婚的,可以认定其为过错方,分配财产时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4.诉讼离婚时,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5.争夺抚养权时,可以主张子女随其生活不利于身心健康,作用力较前者相对上升。
重婚罪
一则为,法律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相婚者)。
二则为,事实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进行共同生活,与前述同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相婚者,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2.假离婚后,存在事实婚姻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罪。
3.一方变性后导致形式上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的,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4.在承认同性国家与同性结婚,又在国内与异性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5.结婚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或者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或者已婚妇女在被拐卖后,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都是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但是,上述妇女又与他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仍应认定为重婚罪。
重婚罪和婚内出轨的区别 据消息显示,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法律上对于出轨行为并没有认定为违法。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重婚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重婚罪和非法同居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