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收费标准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段旁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即:用户热费=基本热费 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握桥橡价×用热量。
基本热价: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计量热价:
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等于每吉焦44.45元。
北京供暖室内温度标准
一般北京供暖室内的温度要求达到18摄氏度,当出现极端严寒天气等状况时可能会出现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即使在16度至20度之间,也是符合供暖标准。
1、室温标准:集中采暖房中心1.5米的适宜温度范围为16-20度,分散式采暖房中心1.5米的适宜温度范围为13-17度,冬季任何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3度。
2、垂直温差是指房间中心高出地面0.1米的温度与高出地面1.5米的温度之差。如果垂直温差过大,脚部温度会下降,温度调节会紧张,对身体不好。垂直温差一般应小于3度。
3、水平温差是指客厅1.5米范围内各点的温差。一般门口、窗户、走廊等地方温度较低,室内水平温差过大,容易让人着凉。水平温差不应超过2至3度。
北京供暖温度不达标退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北京市供暖补贴政策
1、机关公务员按照行政级别补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照职级补贴,此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岗位、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岗位以及聘用在八至十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二至四级岗位分别补贴1850元、2100元、2750元、3150元。
2、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工和普通工人补贴185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与普通工人补贴2100元,高级技师补贴2350元。
3、采暖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可通过职工工资卡支付,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
一般是每年的11月15日0时到次年的3月15日24时,根据天气变化会调整供暖时间是否提前或者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