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床单商标类别
布料床单商标属于第二十四类,第二十四类包括: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布料床单商标包括哪些
第二十四类主要包括织物和家用织物覆盖物。
本类尤其包括:
1、家庭日用纺织品,例如:床罩,枕套,纺织品毛巾;
2、纸制床单和枕套;
3、睡袋,睡袋衬里;
4、 蚊帐。
本类尤其不包括:
1、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
2、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
3、石棉防火幕(第十七类),竹帘和装饰珠帘(第二十类);
4、马毯(第十八类);
5、某些特殊用途的纺织品和织物,例如:书籍装订用织物(第十六类),绝缘、隔热、隔音织物(第十七类),土工布(第十九类)。
群组信息:
1、2401 纺织品,布料
2、2402 特殊用织物
3、2403 纺织品壁挂
4、2404 毡及毡制品
5、2405 毛巾,浴巾,手帕
6、2406 床上用品
7、2407 室内遮盖物
8、2408 洗涤用手套
9、2409 特殊用布
10、2410 纺织品制或塑料制旗
11、2411 寿衣
布料床单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的必备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商标的禁止条件:
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