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要在村里有属于自己的自建房宅院,有一块宅基地是必不可少的,关于宅基地的法律问题有很多,比如宅基地归谁所有,很多朋友就可能不太了解,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而我们单个村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我们有的只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因而,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我们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以及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没有宅基地或者分户之后想要申请宅基地的村民要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你要写一份宅基地申请书。申请宅基地要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你可以向村委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来申请。作为村民,在申请的时候要注意留存相应证据,万一村委会不作为,这也是我们用以维权的证据。
2、在申请顺利的情况下,村委会应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在讨论通过之后,在本集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看似程序简单,但是真正操作起来还是略显麻烦的,比如遇到村委会不作为,镇政府不批准,就会拖很长时间,甚至还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权。
三、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被继承,需要分情况讨论:
1、宅基上没有建房,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申请,给申请村民的一种福利,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而,是不能单独为城镇子女所继承。
2、如果你在村里的房屋因为时间长没有修缮导致坍塌,或者年久失修,被其他村里给重新审批建了房屋,那么你将会丧失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84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判要旨:村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其宅基地上老旧房屋已经倒塌或被其他村民拆除重建,其虽持有土地使用证,但对原房屋的所有权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因宅基地上老旧房屋灭失而丧失。
3、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
不能。
很多村民在进城后,考虑到农村房屋会闲置,就将农村的自建房出售来获取相应的利益,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正确的做法是,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