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录取规则及方法
1、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进行,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录取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中考录取学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3、中考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区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中考有几种录取方式
1、统招:最普遍的录取途径;
2、提前招生:会在中考考试结束后、统招录取前进行,组织单独考试,合格后进行录取;
3、名额分配;
4、签约:签约是指重点中学为了取得优秀生源而提前与之签署协议,直接进入高中的一种初升高方式。学校对签约生的参考标准各不相同;
5、择校:比统招线通常低1—2分;
6、补录:全部录取后,如果志愿填的过高,没有进到志愿校,将可以参加补录,补录的学校数量不多;
7、特长生录取:各学校会给特长生一些名额,适度减分录取。
中考一二三志愿录取规则
中考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时,会先处理全部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数达到第一志愿就被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达到分数则录取,以此类推。
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考生按投档顺序(成绩与政策优惠)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从高分考生到低分考生,依次对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对每位考生志愿的检索,按考生所报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检索报考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满额(就是没有被排名考前的高分考生占满)时。该生就被投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第一个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则检索该考生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次进行,直到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