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还有机会复出吗
根据行为程度决定能否复出。
1、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2、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演艺人员涉嫌违反从业规范的,应当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第三方渠道收集信息,并对演艺人员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进行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以书面通知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通报。
3、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
4、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注:
演艺人员以下行为被禁止: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1、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2、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3、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
4、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6、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
7、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8、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
9、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10、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
11、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12、 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3、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14、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劣迹艺人如何翻身
1、劣迹艺人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改变,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劣迹艺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者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变自己,那么给他从头再来的机会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
2、需要考虑社会公众的态度和接受度。如果社会公众对于劣迹艺人持有强烈的反感和抵制态度,那么即使他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改变,也可能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3、需要考虑给劣迹艺人从头再来的机会对于受害者的影响。如果劣迹艺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感受和权益。如果给劣迹艺人从头再来的机会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那么就需要重新考虑是否应该给予这样的机会。
对劣迹艺人复出的看法
1、对于劣迹艺人“复出”的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如果这些艺人已经赎罪并且已经付出了应有的惩罚,那么他们应该有权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些劣迹艺人曾经的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们不应该被再次给予平台,否则会对公众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对社会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有其道理。
2、每个人都有机会改变并变得更好。如果一个人真正做了错事,并愿意付出应有的代价和改正错误,那么他也许应该得到一个新的机会,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样的机会应该给予那些真正觉悟和付出的人,而不是那些利用社会舆论的漏洞和商业机会的人。最重要的是,在给予“劣迹艺人”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机会时,我们也应该重新审视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强调法律法规的尊严,并且切实加强对道德、良心的教育和培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让“劣迹艺人”复出,或者任何一个人得以纠正错误,走向更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