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的评选标准是什么
1、科学和文学成就(首要标准)
只有在保证科学和文学成就非常出色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科学成就方面,顶尖的杰出贡献者们都提出了激进的科学理论,设定了全新的研究议程,并推动了深刻的科学变革。文学成就则是通过不断的创新,开创了新的文化和文学意义体系。
2、对人类的福利作出杰出贡献
诺贝尔奖的另一个核心价值在于其对人类大福祉的贡献。无论是对医学、社会科学还是对和平事业的贡献,都必须对人类的福祉有所推进。
3、卓越的成就(其次标准)
获得诺贝尔奖必须拥有卓越的成就。这种成就必须是具有深远影响,能够为当前时代带来革新性的、领先的学术贡献。
4、以科学、文学和和平为基础
获奖者必须在科学、文学或和平事业中取得的卓越贡献,这三个领域是论文、作品或实践的理论基础。
5、大胆的观察和创新思维
获奖者需要对领域中的独道的探究气质做出贡献。他们必须通过大胆的观察和创新思维,才能开展独具特色的研究工作。
6、作出努力,为了“兄弟之爱”和平符号的宣扬而奋斗
赢得和平奖的得主们在“兄弟之爱”和平缔约方案推广、和平殊荣和威望以及和平解决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杰出而且精心的努力。
7、行业内群星闪耀
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往往在该领域内有更加杰出的同行者,并且是那些领先的学术人物。他们会对该领域内从事最主要科学、文学或和平工作的人做出深刻影响。
8、突破科学界的先入之见
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是通过突破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规范或传统的科学观点,走上了一条不平凡之路。他们在该领域的进化和转型时期,提出理念极其新颖,可以带来许多新的贡献和公正的结果。
9、向外界宣传科学成果
获得诺贝尔奖的人,不仅在学术界内展示卓越的成绩,而且能够向大众推介科学成果,从而让更多人了解科学的重要性。
10、对整个世界做出卓越贡献
最后,获得诺贝尔奖,不仅需要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做出非凡贡献,还需要对世界做出更广泛的贡献。
诺贝尔奖如何获得
1、提名
只有被提名的人才有机会获得诺贝尔奖。谁有权提名呢?一般来说,有资格提名的人包括前任获奖者、诺贝尔奖委员会成员、瑞典和挪威两国的大学教授、科学家、文化名人和政治家等。提名期一般从前一年的9月份持续到次年的1月份。
2、评选
接下来,经过诺贝尔委员会的初步筛选,提名人的名单会被缩小到一定的范围。然后,委员会会邀请专家和学者对被提名者的成就进行评估。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提名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考虑候选人的成就、贡献和影响力,来决定是否将其列入最终的候选名单。
3、最终候选名单
评审委员会会将最终的候选名单提交给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他们将仔细研究和讨论候选人的贡献,进行深入评估,然后提交自己的评审结果。
4、决定获奖者
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最终由相关领域的瑞典学院(文学奖)或诺贝尔委员会(其他奖项)做出决定,并宣布该年度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5、授奖仪式
诺贝尔奖每年在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纪念日举行颁奖仪式。除了文学奖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颁奖,其他奖项都是在挪威的奥斯陆颁奖。
诺贝尔奖评选机构
诺贝尔不同奖项的评选机构有所不同。
1、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评选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
2、卡罗林斯卡医学院:负责评选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3、瑞典文学院:负责评选诺贝尔文学奖。
4、由挪威议会选出的五人委员会:负责评选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