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折店的商品可以换吗
折扣店的商品是可以换的。
折扣店无论是特价、减价还是打折商品,都属于“正品”的范畴,只是经营者为了促销,在价格上给予消费者的让利和优惠,并不说明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上的瑕疵或缺陷。
而“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则不同,这些商品本身在质量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仍有使用价值,可继续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不享有质量“三包”服务,即经营者不负责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
在购买特价商品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购货凭证,这样“三包”才有保证。如果经营者事先声明是因为质量问题才将商品打折出售的,那么消费者就无权因质量问题要求更换。否则,即使经营者在特价商品的销售现场和票据上注明“特价品不退换”的字样,这也是经营者单方作出的无效规定,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其“三包”的责任。打折商品和瑕疵处理商品是不同的,打折商品依旧是正品,因此打折商品依旧是可以换的。
二、打折店的商品能不能退
折扣店的商品一般是可以退的。
折扣店商品是否可以退货,这要看具体商店的退换货政策而定。不同的折扣店对于退换货政策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折扣店是一律不退换的,有些则规定可以退换。
如果在折扣店购买了商品,但因为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或换货的情况,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和商家联系,了解他们的具体退货政策。如果商家允许退货或换货,那么需要提供购买时的发票和衣物完整的包装,和其他一些特定要求。
无论折扣店定多低的价格,都必须保证商品质量,除非商家标明降价商品是本身有瑕疵。或因其它问题滞销的“次品”、“处理品”,而“处理品”因为消费者事先已从商家的介绍中知道其问题所在并能接受,才可以不退不换。对于商家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的合同,如“减价商品概不退换”等,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