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城市商业银行是由城市信用社发展而来的地方性银行,其属于商业银行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不同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其能承担的业务范围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大型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更多。
二、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原则是什么
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商业银行,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商业银行的管理者们形成了三条基本的银行经营管理原则:
1、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原则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资产业务中,必须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
2、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必须保有一定比例的现金或其他容易变现的资产;二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取得现款的能力。
3、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在放款和投资等业务经营过程中,要能够按期收回本息,特别是要避免本金受损。
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来说,安全、流动性和盈利能力都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三者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