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
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30天;
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1、选址合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置应选择地势平坦、空旷、不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如远离山丘、河流、水库等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区域。
2、设施齐全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帐篷、临时厕所、水源、食品等。同时,还应根据场所规模和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医疗、卫生、食品、供水、供电等设施。
3、面积适宜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面积应根据场所规模和容纳人数来确定。一般来说,场所的面积应该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考虑到人员密度和安全因素。
4、标识明确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应设置明确的标识,包括场所名称、位置、规模、容纳人数等信息,以便受灾群众快速找到并进入避难场所。
5、管理有序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有序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进出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场所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
6、信息畅通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系统,包括广播、通讯设备等,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避难信息和相关指导。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1、应急篷宿区设施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求的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应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3、应急供水设施
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成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
4、应急供电设施
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
5、应急排污系统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6、应急厕所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小于100米,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棚宿区30米~50米。
7、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
8、应急通道
棚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9、应急标志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设施。
1、应急消防设施
应急期间应急篷宿区应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
2、应急物资储备设施
应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应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的饭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
3、应急指挥管理设施
应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广播系统应覆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在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设施。
1、应急停车场
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应急车辆停车场。
2、应急停机坪
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应设置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应急停机坪地面应平坦硬质,周边无高大建(构)筑物,保证直升机有升空平行安全角度。
3、应急洗浴设施
应结合应急厕所设置,增加洗浴功能或设立可移动式洗浴设施。
4、应急通风设施
通风条件有限的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增设通风设施。
5、功能介绍设施
应设置功能介绍图板,宜设置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
1、作用区别
紧急避难标志是可以前往安全的地方,疏散标志是属于人流疏散的方向以及紧急出口的地方。
2、概述区别
紧急避难标志就是在公共场合里面逃生的地方,疏散标志就是发生故障的时候,可以往这个方向进行疏通。
3、相关要求区别
紧急避难标志灯光连续供电小时不能少于200min,应急疏散标志的灯光应急时间需要超过90min,使用之前充电要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