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如何销毁最安全
烟花爆竹的销毁需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组织销毁行动。以下是鞭炮销毁的方法和要求:
1、方法
销毁烟花爆竹一般应采用燃放法或户外焚烧法。各类待销毁烟花爆竹销毁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同种类的待销毁烟花爆竹应分别销毁。销毁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13章规定。严禁采用挖坑掩埋法和抛入江、河、湖、海水体等销毁方法。
2、燃烧法销毁烟花爆竹安全要求
(1)专业燃放类产品以燃放法销毁时,应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执行。其他类产品应摆放,固定在坚实、干燥的地面,安装加长点火引火线,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外点火操作。
(2)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放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引火线、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3)燃放时出现断火、哑弹等未引燃的烟花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后,采用焚烧法彻底销毁。未引燃的礼花弹(A级产品)应经过拆除发射药包和解剖球壳取出药物后采用焚烧法销毁。
(4)燃放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燃放停止30分钟后进行。
3、户外焚烧法销毁烟花爆竹安全要求
(1)应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成品、含烟火药半成品分类平铺于地面,组合烟花类应平稳摆放于硬质地面,发射上升口朝上,打开包装箱;其他成品,半成品平铺于地面。
(2)铺设厚度和铺设宽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多条铺设时,条与条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米。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还原剂、氧化剂铺设长度不应大于25米。
(3)助燃物宜采用木材、柴草等,不应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闪点低的燃料。严禁在焚烧过程中添加物料。
(4)优先采用电点火设备或遥控引燃方式,点火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点火设备连接安装可靠,无其他危险源后,方可点火。
(5)焚烧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清洁,现场检查清场应在确定燃烧、爆炸停止1小时后进行。
如何处理家里剩余的鞭炮
1、如果剩余的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
2、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酌情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季节性零售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3、剩余的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专业相关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4、对于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门市上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除,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5、临时摊点没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要及时退回原批发商处,并妥善保管。
鞭炮在哪里销毁的
1、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宜设在有天然屏障的山沟、盆地、河滩、丘陵地带,地面平坦无裂缝、无树木和杂草等易燃物,且为单独场地。
2、户外焚烧法场地直径不少于100米,燃放法场地直径应不小于50米,销毁场地边缘以外应设防火区。
3、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销毁物品的类别和药量,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4.2.2条规定距离的2倍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4、燃放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第4.4.1条规定距离确定,并应在外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线。
5、销毁场地内应设掩体,距铺设待销毁物品边缘应小于50米。
6、高温、雷雨、大风天气不得从事销毁作业。
7、销毁场所应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