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建筑设计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基本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与内资企业要求一致,同样依据住建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文件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所指的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四大基本条件:一是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二是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是具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是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