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怎么样 中国民办大学的优点解读
1.内部管理体制可能比较容易理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大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体制顺在哪里呢?
董事会真正实行领导,着重于投资、规划及发展战略目标的确定。公办大学是党委领导,其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民办大学则直接来源于董事会;公办大学的规划有相当一部分要受制于政府职能部门,民办大学大体没有这种限制;相应地,民办大学的战略目标完全可以自我确定。因此,便于实际地实行领导权。
尤其重要的是,由于民办大学董事会有明确的领导权限及其具体内容,所以它可能做的事已经很多很多(包括融资、策划、制订方针、确立目标、战略性规划等等),所以也为它不干预行政事务创造了某种客观条件。
校长负责什么呢?校长就是负责科研、师资建设、学生培养,确保教学质量,确保学科水平的提高。筹集经费、后勤基建这几大块都不必管理,可以真正集中精力来负责自己这些本该负责的事务,而董事会完全不介入,包括学生工作,这一块在公办大学是党委管的,名义上说校长也要管,实际上主要由一位党委副书记代表党委管;而在民办大学,从名到实,都是由校长及其主持的校务会来管。
校务会在校长主持下一年至少开二三次会议处理学校行政事务,董事会不介入。然而,董事会则是一年召开一次会议,真正讨论重大原则与战略任务。董事会及其相应的办事机构也有它自己的事情,但与校务会及其机构的工作内容不相重复或重叠。
2.机构不臃,人员不肿
学校行政系统有校、系、室,但董事合并不相应地层层设立机构,因而不可能形成一个庞大的系统,其人员也就十分精干。
学校也设立了党委,党委对学校起监督和保证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民办大学的党务系统的专职人员为学生人数的千分之一左右,所以民办大学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以两万学生的规模计算,可能不及公办大学同等规模党务工作人员数量的十分之一。
仍以两万人规模(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为两万三千人)计,公办大学的校级领导成员是11—13人,作为民办大学的涉外经济学院只有6人:仅是公办大学的一半。
至于处级干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总共是44人,纯行政人员只有32人,大约也是公办大学的十分之一。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处(室)负责人只设1-2人,每个处之下的科(室)在3个以下,每个科只设科长1人。这样,全校的科级干部可能不到公办大学的十分之一。
全校机构不多,处长、科长不多,人员也就膨胀不起来。两万多人的规模,全部的行政人员总共不到200人。
3.较高的办事效率
由于体制较顺,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一个容易形成的优点便是办事效率高。
体制顺,扯皮的事情就少了;“长”字号的少、手下的“兵”也不多,忙得团团转,扯皮的时间电少了。
还有,一个处、一个科,就那么一两个负责人,有了事,想推诿也没有余地了;出了问题,谁的责任、谁的过失,清清楚楚,想在集体的名义下推脱也不行了。
问责制的实行需要三个起码的条件:第一,明确责任是什么;第二,谁(必须具体到人)承担此项责任;第三,追究的具体办法也要明确。这也是保证办事效率与效果的必要条件。民办大学的机制使之比较容易创造出这样一些条件来。
4.有利于形成“主本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有一位来自公办大学的副校长,他40多岁,原来是一所公办大学的校级领导,正正式式的副厅级干部。在他来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之前,省委组织部找他谈话,说:“你去民办大学之后,这个副厅级干部就没有了啦?”问话的口气告诉他结果将是这样,同时也在询问他对此是否作好了准备。他听后立即回答:“当然,我已经作好了放弃的准备。”
中国的公办大学十年前就提出了取消行政级别的想法,并在6所大学进行试点。十年过去了,尚无任何进展。然而,在中国的民办大学已经做到了。从公办大学来的.原有的行政级别也取消了。民办大学有职务,但无级别。具体说来就是,学校也有校长、处长、科长,但已经完全没有厅局级、县团级之类的级别了。
公办大学的处长们走出去了,到了另一个公办大学依然是县团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处长们心里很清楚,走出校门后就什么也不是了。因此,他们难以形成社会上那种“官”的观念。校内虽也沿用“干部”一说,但这与“国家干部”相比已是不同的概念,更不含“官”的意思,这种情况有利于“官本位”思想不在民办大学中蔓延。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干部以维护和保障学生的权利为最大责任,这就是学生本位。它的机制比较有利于形成“生本位”,防止对于大学特别可怕的“官本位”。
5.没有历史包袱
民办大学开始了自己的新历史。50余年前的私立大学与当今的民办大学设有直接的历史联系,当今的民办大学产生于改革开放时期,因而,他没有一般公办大学那些历史包袱:臃肿的机构,超编的人员,割不断的后勤系统,日益扩大的离退休人员队伍等。
民办大学随着自己历史的延伸,也会不会出现类似公办大学的这些沉重包袱呢?很难说,弄得不好,它也可能背上自己做出来的包袱。所以,没有历史包袱,也只是目前的长处,可能的长处。
6.后勤产业化
大学后勤改革的关键在产业化,关键在于后勤系统不同于教学科研系统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再说具体一点,后勤系统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经营权必须分离;学校行政当局不能经营。后勤系统的负责人不能仅仅是由处长改称经理而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后勤系统与校行政是明确分开的,后勤系统与校长校务会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后勤系统以实质上的公司的形式直接隶属于董事会,这样,学校行政当局与后勤系统就真正剥离开来了。这一点,目前公办大学恐怕还难以做到,它没有一个类似于民办大学董事会的机构;显然,公办大学的党委会难以以类似民办大学董事会的形式将后勤系统直接隶属于自己,这与党委工作的性质不相符合。
7.人事制度方面可能的优点
民办大学可以普遍地实行聘用制、聘任制,比较容易实现人员的自然流动,比较容易采用更灵活的工资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