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维护
1、协商解决
(1)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2)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
2、投诉处理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维护消费者权益找哪个部门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2、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也提供投诉服务,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
3、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可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护消费者权益。
什么叫侵犯消费者权益
侵犯消费者权益是指商家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等问题,比如买到不合格的商品或者已经过期的商品出售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无法判断其真假,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以下是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表现:
1、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