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兽药管理方法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兽药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对于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做了相关规定。
二、兽药配伍禁忌表
兽药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兽药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发生意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化反应,例如青霉素类药物与土霉素、维生素C等药物同用会导致理化失效。
三、兽药禽药什么区别
兽药主要用于防治家畜疾病,而禽药主要用于防治家禽疾病,家畜和家禽的生理结构不一样,因此病例也不一样,需要用到的兽药禽药也是有区别。养殖业使用的兽药禽药品牌要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慎用毒性大的兽药。
四、禽药配伍表
家禽常用药物配方有抗病毒类:利巴韦林、灵芝多糖、黄芪多糖、金刚乙胺、对乙酰胺基酚、环丙沙星(广谱抗病毒);呼吸道类:利巴韦林、左旋氧氟沙星、克林霉素、二羟丙茶碱、平喘素、氟比洛芬;还有大肠杆菌类、肠炎类、驱虫类等多种。
五、兽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 需提交下列资料:申请书。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到期换证、变更同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