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创办于1984年,校本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先后成为全国第一所民办普通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建立党委的民办高校、全国第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称“震惊、震撼”。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专家组赞誉“情怀大、格局大、手笔大、作为大”。2021年,学校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学校发展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称为“世界教育史上的奇迹”,两次被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商学院写进教学案例。
学校连续五年位居武书连中国民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第一名,连续四年在广州日报全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位居民办高校第一名。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获批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全国创业孵化园示范基地等。“黄河众创空间”获全国首批众创空间,与大学科技园双双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国务院“双创”专题督查等3个调研组先后到校调研,均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通稿报道并刊发在国务院网站。
学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改革与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政治保证和力量源泉,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品牌。作为全国第一所建立党委的民办高校,建校初期积极寻求建立党的组织,创办人胡大白“十年找党”传为佳话。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创建了“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政模式,创立了“以党校和青年突击队为抓手,积极培养发展学生党员”的组织格局。近年来,学校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育部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教育部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文明校园”等。
教学设施完备,校园风景优美。截至2023年5,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占地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110多万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占地40%,被评为“河南省绿化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等。学校建有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平台50余个。自建两家附属医院,建有各科类实验室136个,实验分室428个,校外实训基地252个;教学科研仪器总值5亿元;馆藏图书387万册。
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着力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形成了工科优势突出、学科链与产业链关联度高、学科布局对地方主导产业支撑度强的办学优势。截至2023年5,学校现有工学部、艺体学部、商学院、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感知工程等一批优势学科专业,凸显了对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重点打造信息工程、文化创意等6个特色专业集群和8个现代产业学院,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获河南省示范校重点建设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获首批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愈加凸显。
截至2023年5,现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10个,河南省特色、品牌专业等35个。学校拥有的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品牌专业数量居全省民办高校首位。河南省本科高校专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落户我校,承办了河南省本科专业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暨上线发布会,受到社会高度评价和省教育厅的高度肯定。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持续创新“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推进翻转英语、翻转体育和其他核心课程改革,建设“智慧校园”。学校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数字化转型走在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多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
学生获得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666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3银7铜好成绩,学校先后入选“2012-2016年全国普通本科高校竞赛TOP300”榜单,“2018-2022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TOP100”榜单。学校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涌现出以“全国优秀县委书记”郑灏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段志秀、张大奎,“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田源,“全国优秀乡村医生”魏国胜,“全国优秀大学生村官”靳利现,“全国大学生基层就业典型人物”宋广东、王玉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李威、赵杰,“河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马永恩,“河南省最美大学生”马维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学子,优秀校友、北京卫戍区国旗中队队长杜林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
充分利用教育优势和人才资源,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学校充分利用教育优势和人才资源,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及职业培训,建成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首批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等,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学校发起成立河南省高校创新创业协会,已有近百所高校参加,推动高校、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创新创业;与二七区政府共建“U创港”创新创业综合体,打造“创客工厂—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满足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需求;自筹资金1.5亿元,设计建造智慧逐梦体验馆被认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河南省科普基地”“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和“河南省网络安全教育基地”;发挥中国民办教育博物馆的宣传教育功能,开馆九年来接待参观达18万多人次;免费举办下岗工人、大学生村官、创新创业等培训1万多人次;通过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并连续两年获得双向补贴,是唯一一家连续两年享有补贴的高校;建有现代化非营利的三级综合医院,坚持医教研结合,医养结合;先后组织承办第四届(GAUC)世界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国际论坛、两届中国(河南)新药研发交流与技术转移对接会、2016中国创客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创客大赛、中原创新发展论坛等重要活动百余项。近三年来,上级部门、知名企业、兄弟院校共计300多家单位来校参观考察,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黄河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名称:黄河科技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国标代码:11834。
第四条 办学地点:学校法定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现已投入使用校区三个,分别是:南校区(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北校区(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济源校区(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东段666号)。
第五条 黄河科技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办学地点济源市) 系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项目,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东段6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领导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董事会研究确定后,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将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黄河科技学院制定的《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采用进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再按专业顺序检索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为顺应招生考试改革需要,一些省份近年出台了新的录取投档办法,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按该省份录取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科层次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
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若无明确录取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录取原则(以202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不设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关于高考加分政策,学校依据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分政策方案实施。
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学校在学校官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一条 资助与奖励主要分为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及社会捐助的项目,均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他们不畏困难,自立自强的品质。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等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6000元)、服兵役国家资助(16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是指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设置的各类资助项目,主要包括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一)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划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学生获奖学金比例占25%。
(二)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图书馆、档案馆、教务科研处、现代教育中心、智慧馆、生态文化研究中心、民办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博物馆、创客工厂等多处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三)“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学校为树立优秀贫困大学生典型,挖掘先进,鼓励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四)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专门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生活补贴和冬季送温暖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自然灾害补助、突发变故补助、大病紧急救助)。
(五)“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 “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捐助是指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爱心捐助的资金所设置的资助项目,主要包括“王好君爱心”助学金、“慧杰助学圆梦计划”等资助项目。
(一)“王好君爱心 ”助学金:由爱心人士王好君先生捐助,自2020年开始,每年20万元,共10年,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500---1500元生活补贴。
(二)“牛卫民爱心”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学生自力自强,奋发向上。校友牛卫民先生自2020年成立“牛卫民爱心”助学金,每年5万元,捐赠10年,每年评选一次,资助金额1000-2000元。
(三)“慧杰助学圆梦计划”:“慧杰助学圆梦计划”项目于2020年11月28日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对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与帮扶,资助金额不等,资助对象为一年级普招本科、家庭贫困,品学兼优,性格开朗,积极向上,认同学校以及基金会发展理念,热爱公益慈善事业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生需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据此可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注册学籍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黄河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立足学生自我价值实现与高质量就业需求,建立了“基础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的三段式职业指导新模式,构建了由职业指导课教师、学业导师和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的“三师”协同育人格局,形成了“三大中心”联动服务机制和“3331”大学生高质量职业发展支持体系,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有效度、个性化保障。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普招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表,住宿费标准:1500元/年/生。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相关要求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450062
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南校区) 邮政编码:450061
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东段666号(济源校区) 邮编:459000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http://www.hhstu.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坚持创新驱动,注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学校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应用型科研为主导,开展与中科院软件所、中关村软件园、华为、惠普等单位的紧密合作;截至2023年5,建有省市级应用型科研创新团队7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个,地厅级科研平台19个,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2个;在河南省民办高校中首个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截至目前,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6项,省部级项目近400项;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奖、河南省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奖励121项;发表学术论文1万余篇,最高影响因子为27.398;获专利5000余项,入选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十强十快高校”。学校成立了河南中原创新发展研究院、现代农业工程研究院、河南民办教育研究院、河南新经济研究院、河南省数字乡村创新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连续出版《河南双创蓝皮书》《河南民办教育蓝皮书》等,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咨询,多次被省领导专门批示。河南中原创新发展研究院两项成果入选2019年CTTI年度精品研究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全国仅7家智库同时入选);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对全省双创示范基地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建业集团战略转型、沿黄流域乡村振兴等提供智力支持。
拓宽开放办学视野,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校主动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对外人才培养、学术、科技和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等众多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学校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合作开办金融学、软件工程、社会工作等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日本东京福祉大学、丹麦葛莱运动学院等开展暑期游学、交换留学生等项目,招收来自美国、韩国、日本等14个国家的留学生;先后聘请外国专家200余人到校任教、开展学术交流。
黄河科技专科学校
1984年,黄河科技学院创立。
1989年,经河南省教委批准,黄河科技专科学校更名为郑州黄河科技大学。
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民办黄河科技学院,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所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
黄河科技学院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所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
2004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并成为河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2014年,学校教改成果“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5年,学校“黄河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全国首批众创空间,学校获批“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2016年,学校荣获教育部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工作50强)和民政部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学校获批““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学校被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创业园获批“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学校获批“河南省首批高校双创基地”。
2017年,学校被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21年,学校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