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起,担任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澳洲董氏企业集团执行董事。
2005年11月,担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物资流通分会常务理事。
2008年03月,担任黑龙江省绥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10月,担任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2010月10月,当选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
2011年02月,当选黑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名誉会长。
2007年12月,位列《中国慈善家捐助排行榜》第50位。
2008年05月,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2008年12月,荣获年度”中华慈善奖”。
2009年05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0年04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11年06月,再次荣获”中华慈善奖”。
致公党中央委员
致公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全球唐商联盟主席
北京唐山企业商会会长
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副会长
2008年05月12日,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发生之后,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成立赈灾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捐赠800万元现金和2000万元物资,并派遣救援小分队火速送往灾区。赈灾期间,先后5次向灾区捐赠款物累计人民币4600多万元。
2010年04月24日,向玉树灾区捐赠现金1000万元。
2010年,向西南五省旱区捐赠价值2180万元人民币物资。
2011年,和兄弟投资2亿元设立”淑珍敬老基金”和”天华敬老基金”,无偿为家乡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镇刘庄村、滦县九百户镇小河湾村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敬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最高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