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参加云南武装边纵游击队,任边纵游击队2支队14团9连指导员。
1950年-1952年,任征粮组组长、盘西区区长,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3年,任区长、区委书记。
1955年,任玉溪地区行署人事科长。
1958年-1978年,被打成右派,下放红光农场改造,后任新平县畜牧场、堵岭农场副场长,曼蚌糖厂、戛洒糖厂厂长。
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烟厂厂长。
1994年,被评为十大改革风云人物。
1995年2月,被匿名检举贪污受贿。
1995年9月,任云南红塔集团和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996年12月-1998年,被隔离审查。
1999年1月9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减刑为有期徒刑17年。
2001年5月15日,因为严重的糖尿病获批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居住养病,并且活动限制在老家一带。
2002年,承包了一片2400亩的荒山,种起了橙子。
2004年,获假释。
2008年,减刑至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刑满释放。
2012年,当选云南省民族商会名誉理事长。
2018年1月17日,任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
1990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
1994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
2008年,在“改革开放30年影响云南30人物”中排名第5。
2014年12月18日,荣获由人民网主办的第九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特别致敬人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