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24日,景海鹏出生在山西省运城市东杨家卓村,舅舅为他取名“海鹏”。
1985年6月,考入河北保定航校(今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1998年1月,正式成为中国首批航天员。
2008年9月28日,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飞行任务,顺利返回。
200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景海鹏“英雄航天员”称号。
2021年12月7日,景海鹏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大队长的身份亮相于神十二乘组见面会,成为中国第四任航天员大队大队长。
2009年1月,以神七航天员之一的身份当选2008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2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给景海鹏同志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 2017年7月28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授予景海鹏同志“八一勋章”。
2018年1月25日,同杨利伟、聂海胜、费俊龙、翟志刚、刘伯明、陈冬、邓清明、张晓光、刘旺、刘洋、王亚平等11名航天员被中央宣传部授予航天员群体“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景海鹏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三巡苍穹的英雄航天员。
2021年5月,军队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公示为军队“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2021年7月,入选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名单。
2021年11月,当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