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1998年,捐资87万元在平阳县教委设立“圣雄奖教助学基金”,捐资80万元在平阳、永嘉、苍南、文成四县援建4所希望小学;
1999年,捐资60万元在平阳、瓯海、洞头援建3所希望小学;
2000年,捐资340万元在浙江省援建18所希望小学;
2001年,捐资280万元在浙江、西藏援建12 所希望小学,为温州市慈善事业捐资20万元,捐资100 万元给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希望工程教师培训和奖励基金";
2002年,捐资660万元在省内外援建33所希望小学,为温州高教园区捐资50万元,为平阳县慈善事业捐资50万元;
2003年,捐资35万元在新疆援建2所希望小学;
2004年,捐资100万元在云南援建5所希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