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至2001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
2001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淄博宏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经理;
2004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淄博锐峰不锈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07年6月至2016年1月,历任金润德有限监事、执行董事、经理;
2011年7月至今,任淄博市周村不锈钢行业协会副会长;
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诺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负责人;
2016年2月至今,任金润德董事长。
2012年5月,李家泉获淄博市周村区“‘富民强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1月,被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称号;
2013年1月,被授予“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9月,被授予“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11月,荣获第四届“全市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4年4月,被授予“李家泉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