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和几个兄弟办起了一家小工厂,生产电动剃须刀;
1991年,将公司名称改为“永康超人有限公司”;
1993年,在专业公司的帮助下,投入20多万元,陆续在45个国家注册了超人商标。
荣获“金华市十佳青年私营企业家”称号;
荣获“金华市先进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荣获“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称号;
荣获首届“永康市十大经济精英”称号;
荣获浙江省人才协会“浙江省十大伯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