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刚上初中就下乡插队落户;
1977年,回到家乡扬州,在扬州市皮鞋厂先后任推销员、销售科副科长、副厂长等职务;
1997年底,任扬州市正声民族乐器厂厂长;
2006年9月份,联合成立扬州市古筝协会,任副会长。
2016年12月30日,被授予第四批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古筝艺术制作”代表性传承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