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了人们日常不可缺少的工具,但由于经济利益的诱惑,网络自身的缺陷,网络道德的缺失,侵权成本低等多种因素,互联网侵权案层出不穷,下面本文就网站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探讨,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经济俗称“眼球经济”,要获取商业机会,前提是要吸引网民的注意力。由于各种资源的限制,有些网站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丰富、全面、独特和大量的原创信息内容。在网络提供便利复制技术的条件下,有些网站采用复制粘贴的方式,擅自将他人的版权作品上传,供网民浏览;有些网站径直抄袭其他网站的数字化作品内容。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如果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
2)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支付报酬,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没有做不得转载声明的文章,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2)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在著作权人,因此,"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的告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除非网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权委托。
近年来,图片侵权案件大量涌现,以图片公司为原告的图片侵权案件尤为增多。据了解,国内某些大型图片公司通常以经过授权许可为由,声称自己取得了图片著作权,它们往往选择某一时间内集中搜集证据,随后以“版权确认函”的形式告知各媒体单位未经许可使用了图片,同时索要较高的赔偿数额,如协商无果便向法院起诉。
不用无主的图片,这就像路不拾遗一样,自己心里也不踏实;
搞清资源真正的作者,有些是转载和引用,并非真正的作者;
如果对方公开标明可以无限制(包括商业化)使用,可以放心使用;
如果对方不允许使用,而自己又特别想用,可以协商授权费用;
如果由于条件限制没有获得授权,那么最好是借鉴对方的创作理念。
1.加强对著作权法的学习
要加强著作权意识,可以拿出专门的时间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也可以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讲解具体案例和防范措施。如果真的遭遇了图片侵权诉讼,也应对案件的起始、经过及结果进行通报,以利于相关人员了解案件进程并对照纠正自身不当行为。案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2.多渠道建立自己专门的图片使用平台
1)可以与一些图片质量高、信誉好的图片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以相对低的价格向图片公司批量购买图片,并签订购买协议,明确图片购买的费用、使用办法等。
2)面向社会征集图片。对于入选的优秀图片,与作者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其一定的费用。
3)鼓励网站人员自己拍摄作品。
图虫网: http://flickr.tuchong.com/
视觉中国-华盖创意: http://www.gettyimages.cn/
视觉中国-视觉ME: http://shijue.me/home
全景网-天空创意: http://www.tiankong.com/
全景网络: http://www.quanjing.com/
海洛创意: http://www.hellorf.com/
东方IC: http://www.dfic.cn/
Yestone: http://www.yestone.com/
美好景象: http://www.viewstock.com/
……
伴随着北大方正、造字工房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维权行动,“计算机字体侵权”这一词汇不断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湖南卫视《我是歌手3》、电影《失恋33天》、宝洁公司等热门节目、电影及大型企业成为被诉对象,更使得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理论界,为“计算机字体侵权”这一论题吵得不可开交。
1.流传下来的古代书法字体,如颜体、柳体、欧体、赵体、瘦金体等,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无权主张著作权,均可免费适用;
2.在对以上公有字体进行改动,但改动很小,没有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也不能主张著作权保护;
3.对公有字体进行改动,但改动较大,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主张著作权保护;
4.完全独创的字体,达到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的,可以主张著作权保护,如方正显仁简体。对于前两种字体,即使制作成字库软件,也只能主张软件著作权,而无权就字库、字体本身主张美术作品著作权。而对于后两者则具有著作权了,我们在使用特别是商业使用时要注意取得合法授权。
内部使用
指个人或单位在其内部使用的终端设备上安装并使用字库的行为。该使用行为包括在屏幕上显示和临时从打印机上输出两种。
内置使用
指将字库文件整体或部分、直接或格式转换后,以嵌入的方式应用到网站、计算机程序或带有可视化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中的行为。
商业使用
指以直接营利或者间接营利为目的,将字体作为视觉设计要素,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等使用字体的行为。
1.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字库作为整体的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建议不要使用盗版软件的字库,也不要上网下载未经授权使用的字库(付费的除外)。
3.文字处理软件里自带的字库可以使用,也可以自己设计文字使用。
4.可以向已被授权使用字库的艺术制作公司申请授权,或请这些被授权公司帮忙制作。
在此附上一些字库官方网站的授权信息,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方正: https://www.foundertype.com/index.php/About/powerbus.html
汉仪: http://www.hanyi.com.cn/business/
华康: http://www.dynacw.cn/authorize.html
文鼎: http://www.arphic.com.tw/business/
网站的css里面写的字体调用都是来自客户端用户自己电脑里面的字体,所以不会构成侵权,但是如果你的网站上面的logo,还有一些海报,专题等的一些图片上面使用了那些字体,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就会构成侵权。
延伸阅读: 版权登记流程>> 丨 国家版权局官网>> 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