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广州居住证办理条件,广州居住证办理材料、广州居住证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为广州市民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指南服务。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赁合同)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按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往前推算1年内,在广州市区内居住登记累计满半年的(含居住证在这1年内的有效天数),可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3、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办证人的居住证;
2、办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3、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满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2、镇街流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办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刷写居住证有效期限后核发给流动人员。
广州市水上分局花地口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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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茶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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