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903元,与2016年的51415元相比,净增加4488元,同比增长8.7%。
分行业看,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位列前三,分别为114305元、85697元和837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04倍、1.53倍和1.5倍。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垫底,分别为34150元、35214元和3570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1.09%、62.99%和63.87%。行业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是3.35:1,较2016年的3.36:1相比,差距逐渐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