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在1999年2月诞生,作为新消息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就一直伴随着每一个用户。
2014年5月4日,新《商标法》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腾讯就向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商标的注册申请。
同年8月11日,商标局针对这一注册申请作出驳回通知,理由是依据国家商标法,申请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腾讯公司对商标局作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但商标局认为“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过于简单,缺乏独创性和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再次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腾讯公司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产法院认为,此案的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的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且整体持续时间较短,但申请商标包含六声“嘀”音,且每个“嘀”音音调较高、各“嘀”音之间的间隔时间短且呈连续状态,申请商标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且并非生活中所常见,因此,QQ提示音并不属于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腾讯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申请商标“嘀嘀嘀嘀嘀嘀”声音通过在QQ即时通讯软件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一审判决认定申请商标在与QQ即时通讯软件相关的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并无不当。综上,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QQ咳嗽声注册了吗?
“嘀嘀嘀嘀嘀嘀”可以注册声音商标的话题引发热议,网友回忆里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不少网友问,为什么QQ的咳嗽声没有进行声音商标注册?要赶在腾讯注册之前把它注册掉。
不过,“咳咳”可能要让大家的期待落空了。
早在2014年,腾讯就曾把“男人咳嗽声” 提出注册申请声音商标,但商标局以该商标为男人的咳嗽声“咳咳”,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商标的可识别作用,驳回其注册申请。
腾讯后续的复审申请也遭驳回,此事件还入选了2016年商标评审典型案例。
可见,声音商标申请没那么容易。
声音商标指由足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也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还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声音商标易识别,易传播,有个性,认知度高,消费者对声音更敏感,便于区分商品及服务的来源。
声音商标属于非传统商标,需要更加显著的区别特征,在准备材料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
2014年5月1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开始实施,删除了原来《商标法》第八条中“可视性”要求,并明确声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在对外通报时也提到,企业可以申请声音商标的对象包括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但是特别刺耳、带给人们不良心理感受的声音,不能注册成商标。
声音商标审查标准包括三个层面:
(一)禁用条款审查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例如:与中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二)显著特征审查
1、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例如:钢琴弹奏声使用在“乐器”上;儿童嬉笑声使用在“婴儿奶粉”上;狗吠或猫叫声使用在“宠物饲养”上;
2、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例如: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一首完整或冗长的歌曲或乐曲;以平常语调直接唱呼普通标语或口号;行业内通用的音乐或声音。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三)相同近似审查
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进行相同近似审查。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例如:“通信的好邻居”声音商标与“通信的好邻居”文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依据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数据,自2014年5月4日腾讯、奇虎等公司申请了第一批声音商标,4年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了共564件声音商标申请,其中既包括国内大型企业腾讯、京东、酷狗、美的、娃哈哈等,也包括国外名企,诸如瑞士银行、宝马股份有限公司、英特尔公司、三星电子、诺基亚。但核准注册通过率仅为 4.4%,获取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仅26件。
目前申请的声音商标,大多集中在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广告、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教育、文体活动等领域。其中,互联网行业和电子行业申请数量最多。
国内申请人获取的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 件、中央国际广播电台 2 件,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 件;
国外申请人获取的包括:诺基亚公司 6 件,雅虎控股公司 6件,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 3 件,英特尔公司 2 件,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1 件,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1 件,宝马股份公司 1 件。
获准的声音商标有几个共同点:来源于大众熟悉的品牌、有明显的品牌特征、与他们的所属商家有唯一的联系。
附:中国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一览(截至2017年12月21日)
申请/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日期 | 商标名称 | 申请人名称 | 注册公告日期 |
14503615 | 38、41 | 2014/5/4 | 声音商标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2016/5/14 |
17143982 | 5 | 2015/6/8 | 声音商标 SOFY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2016/8/21 |
14623064 | 9 | 2014/6/23 | 声音商标 望子成龙小霸王 | 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2016/10/7 |
14623066 | 28 | 2014/6/23 | 声音商标 望子成龙小霸王 | 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2016/10/7 |
15411823 | 9、35、38、41、42、45 | 2014/9/25 | 声音商标 YAHOO | 雅虎公司 | 2016/11/21 |
14515370 | 9、12、25、35、38、42 | 2014/5/7 | 声音商标 乐曲 | 诺基亚公司 | 2017/1/7 |
15791601A | 9 | 2014/11/26 | 声音商标 | 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 | 2017/1/7 |
18112460 | 38 | 2015/10/21 | 声音商标 和弦 | 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 | 2017/1/7 |
15430436 | 41 | 2014/9/28 | 声音商标 小喇叭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2017/3/7 |
15430437 | 38 | 2014/9/28 | 声音商标 小喇叭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2017/3/7 |
14580048 | 42 | 2014/6/3 | 声音商标 旋律 | 英特尔公司 | 2017/3/28 |
14580049 | 9 | 2014/6/3 | 声音商标 旋律 | 英特尔公司 | 2017/3/28 |
18200822 | 41 | 2015/10/30 | 声音商标 和弦 | 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 | 2017/3/28 |
14691129 | 12 | 2014/7/14 | 声音商标 旋律 | 宝马股份公司 | 2017/6/28 |
16844708 | 9 | 2015/4/30 | 声音商标 铃声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2017/7/7 |
2016年5月14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为我国首例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第38类和第41类服务上的声音商标申请于2014年5月4日,虽然申请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不过最终还是于2016年2月13日进行了初审公告,并于2016年5月14日核准注册,可以说是开了声音商标之河。
在首件商标核准注册后三个月,苏菲广告末尾发出的女声“SOFY”也成功获得了注册。这件商标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这件商标的时间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那件晚了一年左右,但申请过程相对而言要顺利一些。
【苏菲声音商标】
小霸王是很多80后、90后幸福的童年记忆。当年电视上成龙大哥的一句“望子成龙小霸王”,有没有唤醒你们儿时的美好回忆呢?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这句声音在第9类和第28类商品上申请了商标,并于2016年10月7日获得核准注册,成为我国核准注册的第三、四件声音商标。
【望子成龙小霸王声音商标】
雅虎公司的这件声音商标十年前也是很流行的。当时雅虎在电视台的广告上使用的正是这个“Ya~hoo~~”的声音,从听觉上令人耳目一新,凸显了雅虎活泼、时尚的互联网性格。
【雅虎声音商标】
“登登等灯,登登等灯,登登等灯登……”诺基亚代表性的和弦铃声“Nokia Tune”伴随着很多人度过了美好的学生时代、恋爱时代。这段旋律是自19世纪西班牙音乐家Francisco Tárrega的作品《GranVals》改编而来,最初被命名为Grande Valse,大约1998年的时候改名为Nokia Tune。在我国开始受理声音商标后的第一时间,诺基亚就在第9类商品上申请了这段旋律作为声音商标,2017年1月7日获得了注册。
【诺基亚声音商标】
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也在我国注册了声音商标,没错,就是那个大家很熟悉的片头: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目前为这段旋律申请的商标中,已有三件被核准注册,分别是第9类、第38类和第41类商品或服务,均于2017年早些时候获得注册公告。
【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声音商标】
“嗒嘀嗒,嗒嘀嗒,嗒嘀嗒嗒嗒……小喇叭开始广播了……”在那个电视机还不普及的年代,这个声音也是小朋友们最期待的声音之一了。来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喇叭》节目开播于1956年9月4日,伴随了近三代人的成长,影响力无需多言。第38类和第41类“声音商标 小喇叭”申请于2014年9月28日,2016年12月6日初审公告,2017年3月7日核准注册。
【小喇叭声音商标】
“灯,等灯等灯”据说是奥地利作曲家Walter Werzowa于1994年创作的,这位曾经的电音乐队成员,用自己对音效的独到见解,通过木琴、马林巴琴等乐器合成了这五个音符,传达出英特尔的可靠性和创新型。而这段旋律也被英特尔在中国申请了第9类和第42类商品或服务的声音商标,并于2017年3月28日被核准注册。
【英特尔声音商标】
宝马广告片末尾这段2秒的旋律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也不陌生。这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件在中国核准注册的车企声音商标。
【宝马声音商标】
“苏稻”和“北稻”两家食品公司在“稻香村”商标上的争议由来已久,十多年来交锋多次。那稻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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