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发布消息称,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据了解,此次召回的产品为该企业于2021年3月13日制造的200ml型号一次性塑料杯,涉及数量为100袋。
召回信息显示,本次召回的一次性塑料杯存在的问题是产品负重前后高度变化大,杯子在承装液体时易倾倒洒落,尤其是盛装热水等高温液体时,易造成人身安全隐患。另外,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表示,会给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免费更换合格的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杯,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