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长沙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方向;
(二)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长沙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三)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完整年度(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
(四)经济效益较好,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应税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应税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应税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若企业成立时间不到3年、仅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应税收入指标的,企业年应税收入增长率需达到5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北斗导航、信息安全、虚拟现实、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同时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或在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项目大赛上获得金奖或一等奖等重要奖项的企业。
(五)企业在“信用麓谷”平台登录并生成信用报告,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且信用评级达到一定等级;
(六)符合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的其他有关要求。
评定为优秀瞪羚企业的条件:①上年度应税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和利润增长率达到10%;②上年度应税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和利润增长率达到10%;③上年度应税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和利润增长率达到10%。若企业成立时间不到3年、仅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应税收入指标的,企业年应税收入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均需达到50%。
(一)贷款贴息和担保等间接融资支持。在符合有关条件时,“长沙高新区风险补偿资金”予以支持或推荐进入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范围,享受科技银行便捷贷款审批通道,并按照长沙高新区相关政策文件获得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
(二)上市挂牌扶持。优先获得上市挂牌指导,并享受上市挂牌补贴;优先推荐到长沙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融资平台路演融资。
(三)项目资金支持。优先获得向国家、省、市申报项目资金支持推荐。
(四)产业基金扶持。优先获得长沙高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包括长沙高新区移动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长沙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支持。
(五)人才支持。优先享受长沙高新区人才购房补贴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六)政策支持。可享受长沙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首次被评为长沙高新区优秀瞪羚企业的,经管委会评定后,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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