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奥特曼胜诉了”这一词条登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热议。原来,“奥特曼”系列作品著作权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状告珠海奇奥公司、广州蓝弧公司侵犯“奥特曼”相关权利案子的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判定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胜诉,共获得650万元赔偿。
公告原文
该事件源于蓝弧公司使用“奥特曼”形象制作《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3D动画电影,而奇奥公司则是擅自授权天津某公司制作《奥特曼:宇宙之光》舞台剧,法院判定这两家公司构成了侵权行为,并判决这两者需要向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分别赔偿250万元、400万元。
圆谷公司还表示,针对奇奥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涉嫌侵权的行为,仍会持续采取相关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