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福建最低工资标准仍保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为186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
以下是福建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最低工资不包含以下项目:一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是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