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安徽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市 |
1 | 联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2 | 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3 | 合肥常春藤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4 | 合肥极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5 | 善诚科技发展(合肥)有限公司 | 合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