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济价费字〔2012〕76号),《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越高。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包括电梯的维护、运行服务标准和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的维护、运行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与等级标准相对应,包括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电梯维护和运行费以及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费三部分。物业服务收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以下是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及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济南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