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3〕225号),自2023年9月1日起,济南燃气价格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普通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第一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3.50元;年用气量216—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90元调整为4.10元;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5.00元。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托幼园所、社区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3.80元(不包括采暖锅炉用气)。
二、配套措施
(一)为照顾困难居民家庭,对我市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用户,仍然按照每立方米2.70元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
(二)燃气壁挂炉采暖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3.50元,不执行阶梯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