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是指注册在成都市的企业,经商务部资质备案,依法从事二手汽车出口的经营活动。申报成都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成都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经济效益好,近3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固定资产。
3、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汽车交易的从业经验及资质,具有较强的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从事二手车业务不低于3年,且每年二手车交易量达到3万辆以上。
4、企业通过自建或合作形式在出口目标国建立维修、零配件供应等与其出口规模相匹配的售后服务体系。
5、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车辆出口的海外贸易渠道,熟知主要二手车出口目标国汽车产业政策。
成都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申报流程及要求
1、根据成都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安排,委托青白江区政府具体负责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评审及有关业务工作,青白江区政府组织专家、协会开展试点企业评审。
2、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制作目录,加盖骑缝章,正文每页要有页号,一式8份,连同申报材料扫描件于规定时间内报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同时准备PPT演示资料用于现场答辩。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四川宏盟中拓汽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 | 成都速骓进出口有限公司 |
3 | 成都优亿品商贸有限公司 |
4 | 四川瓜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 |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