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上海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具体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5元。其中,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6周岁(含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及已满16周岁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75元。
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75元(散居和集中供养为统一标准)。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在食品、衣着、居住(即水电煤等)方面的支出,医疗、丧葬、教育及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出不纳入上述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