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14号),西安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
西安停车费收取类区划分
特定区(道路停车):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
一类区:明城墙以内;
二类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含二环立交桥下)以内;
三类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西安路边停车收费时间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其它时间为非高峰时段。
除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不分时段。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西安停车费收取标准
(一)西安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特定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
一类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
二类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
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跨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停车的,该跨时段计费单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费。
(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医院、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附设公共停车场。
地面停车场、立体停车库: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地下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库):一类区每30分钟1.5元,二、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上述停车场,实行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优惠政策,不足最高限价格的据实收取。
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为:地面停车场、立体停车库:一类区80元,二类区60元,三类区40元;地下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库):一类区60元,二、三类区40元。
(三)高铁西安北站附设公共停车场。
高铁西安北客站建营公司所属停车场:每30分钟3.0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80元,不足最高限价格的据实收取。
(四)执法专用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实行查封、扣押发生的停车保管费用,由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承担;对实行代履行发生的停车费用按照行政执法机关与停车场合同约定的费用执行。
上述类区划分、收费标准、道路停车收费时间及计费单位适用于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及高新、经开、曲江、浐灞、航天、国际港务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其他区、县及西咸新区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