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主城区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1〕592 号)及《关于主城区非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1〕631号),石家庄供热收费价格如下:
一、居民供热价格
(一)居民采暖价格: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
(二)计费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以外的公摊面积不得计入收费面积。
(三)居民住宅采暖季暂不用热的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
(四)天然气锅炉等其他供暖方式供居民采暖价格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此标准。
二、非居民供热价格
(一)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方式供非居民采暖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元。
(二)燃气锅炉供热方式供非居民采暖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3.90元。
(二)燃气锅炉供热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同并入公共供热管网的,供非居民采暖价格为:一个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00元。
(四)供商业(服务业)用热户的蒸汽销售价格为每吉焦57.40元。
(五)对非居民用热户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为每建筑平方米9.30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