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秦价字[2018]1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秦皇岛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
秦皇岛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凡实行计时收费的,医疗机构停车场免费停放1小时,其他停车场免费停放半小时。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以此类推。
3.凡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以12小时为限,白天和夜间执行同一标准。
4.停放服务收费可以分别采取计时、计次的计费方式,凡不具备自动化计时收费管理系统、不能显示停放时间和收费金额的停车场,一律执行计次方式。
5.同一停车场不能同时采用计时和计次两种计费方式,计费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6、每年从“五·一”假期开始至“十·一”假期结束为旺季收费时间,其他时间为旅游淡季。
7、立体停车等特殊停车设施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8、停车场在非营业时间或无人值守期间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