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根据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1月1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1月15日起,阳江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中,有电梯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为1.82元/平方米·月,下浮不限;无电梯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为1.17元/平方米·月,下浮不限;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收费最高标准为50元/车位·月(含公摊水电费,子母车位按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