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咸阳市住建局、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阳市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9元,二级1.6元,三级1.3元,等外1.0元;多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0.7元,二级0.6元,三级0.5元,等外0.4元。以下是咸阳市主城区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详情:
咸阳市物业费收取标准
注:
1.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咸阳市住建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咸阳市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咸住建发[2021]11号),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达不到三级服务标准的,收费按等外标准收取。
2.“高层”指有电梯的住宅,“多层”指无电梯的住宅。老旧小区改造后带电梯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按照不高于高层等外收费标准执行。
3.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超过高层一级物业服务村标准的,可在高层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物业上企业执行浮动收费标准前,应向物业项目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执行。上浮仅限很于高层一级服务标准,高层二级、三级、等外无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