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9〕10号)。
《通知》规定,珠海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中高层(有电梯)最高收费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多层(无电梯)最高收费标准为1.90元/平方米·月;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最高收费标准为70元/车位·月(含公摊水电费,子母车位按照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